職場的35歲現象已經成為大中城市勞動者的心病。年齡達到35歲意味著無法獲得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內崗位,無法進入一些大企業,在崗的35歲職工也會面臨著更大的離職壓力,淘汰率明顯高于年輕勞動力。這個現象已經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大學研究員蔣勝男在最近兩年的兩會中倡導全社會消除職場年齡歧視。
2017年,國內某家領先的ICT企業傳出集中清理34+(34歲以上)的交付工程維護人員和40+(40歲以上)的研發老員工,其員工在內部論壇發表《年齡大了績效是不是會被特意打差?》、《我司34歲以上員工出路在哪里》等帖子。當時《中國新聞周刊》采訪該公司員工做了澄清,但也指出幾個現象,員工如果到34歲還在普通的級別上級徘徊,說明沒什么太大的進取心,很有可能被淘汰;被離職員工大都會經歷相同的幾個階段:先看績效是否合格,再看是否愿意常駐海外,協商不成只能離職,這種和裁員的區別有多大?
為什么會有35歲現象?在正式制度中,最早出現于1994年頒布的《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要求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為三十五歲以下”,2007年頒布《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依舊保持了這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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