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不想為股東創造價值的首席執行官,請舉起你們的手。沒人?很高興,我們能夠在某些事情上達成共識。
但從這兒開始,這種共識開始瓦解。正如過去幾周英國《金融時報》讀者來信區所揭示的那樣,對于看似簡單的“股東價值(shareholder value)”標簽,人們有著數量驚人的理解與詮釋。難怪這場論戰愈演愈烈,也越來越混亂。
不明白這個概念的意思,沒什么可丟人的。我們一些最杰出的商業領袖同樣弄不清楚。前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掌門人杰克?韋爾奇(Jack Welch)或許正是這場論戰的發起者:去年4月,他稱股東價值是“世界上最愚蠢的想法”。但就在不到一年前,他曾嚴厲斥責他的繼任杰夫?伊梅爾特(Jeff Immelt),原因是后者未能遵守這種愚蠢想法所要求的行為準則。他當時表示,如果通用電氣沒有實現預期利潤,他將“掏槍干掉他”。他表示:“你只需拿出業績,告訴他們,你要增長12%,然后實現12%的增長。”這真讓人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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