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方日報一名記者,因為被自己的實習生指控強奸,已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中。
這件事在中國的媒體圈內引發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口水仗。幾乎所有的媒體人都在關注事情的走向。
對于這件事,稍有邏輯思維能力的人,自然都不會得出“媒體人都是XXX”的一元式結論。圍繞這一點進行爭論顯然十分無聊。在我所在的幾個媒體群組中,大家爭來爭去,最后只剩下一點無法達成共識:強奸肯定是違法行為,那么,跟實習生,甚至是上下級之間“兩廂情愿”地談戀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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