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現任總統Biden,中文音譯為“拜登”,似無不妥。不過,查新華通訊社譯名資料組編的《英語姓名譯名手冊》,Denville固然譯為“登維爾”,但Denver卻譯為“丹佛”。Denver能否譯為“登佛”?另外,德國城市Dresden譯為“德累斯頓”,是否可以譯為“德累斯登”?反過來,“拜登”是否可以譯為“拜頓”或“拜丹”?在中文里,沒有與“den”發音特別相近的漢字,譯為“登”、“頓”甚至“丹”似乎都可以,但最好一致。
美國前總統Trump,在中國大陸、新加坡譯為“特朗普”,在臺灣地區譯為“川普”。就發音而言,后者更接近些。但其實還能找到發音更接近的譯法,比如“欻(拼音為chu?。┠菲铡薄2贿^,“欻”這個字不常用,一些讀者或許不認識。
另一位美國前總統Clinton,在中國大陸、新加坡譯為“克林頓”,在臺灣譯為“柯林頓”。其實,譯為“克林騰”(或“克林屯”),音更接近些。在地球科學研究領域,確實有人在其論文中將Clinton譯為“克林騰”(如“美國克林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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