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歐7((Euro 7)汽車排放最新標準立法正在進行中。去年11月,歐委會公布了歐7標準建議,這部耗時四年、姍姍來遲的草案,力圖創造幾個全球第一:第一次將電動汽車納入排放規范范圍,第一次覆蓋非尾氣排放,比如剎車和輪胎磨損帶來的顆粒物排放。新排放標準也對電動汽車電池的耐用性提出了要求。
草案一公布,汽車界一片哀聲與抗議,認為新標準無論在排放限值,還是時間上都不具有操作性;而健康和環保界則表達了失望,認為歐委會沒能抵抗住汽車游說力量的攻勢,從而沒有選擇更嚴苛的方案。
先來捋一下歐盟的立法思路。歐盟稱,道路交通是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在碳排放上,歐盟有專門的立法,去年,歐盟已經在新乘用車和新輕型商用車2035年起必須零碳排放上達成了一致。前幾日,歐委會公布了城市巴士和重型卡碳排放的建議。而歐7標準的重心不在于二氧化碳,而在于其他空氣污染物,比如顆粒物,再比如CH4和N2O,歐盟稱,該兩種溫室氣體雖然在排放量上比二氧化碳更少,但它們一旦排放出去,帶來的后果比二氧化碳還要嚴重。碳排放標準和歐7標準都在歐洲綠色協定的氣候目標之下,前者的一大重心在于推動汽車電動化,而后者覆蓋的不僅僅是燃油車,還有電動汽車或氫燃料電池車,電動汽車在實際駕駛中仍有所排放,而這部分排放就是歐7的監管范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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