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可以指責埃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愛出風頭。本周,這位被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提名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選人在參議院聽證會上接受了質詢,但她滴水不漏。在氣候變化(“我不認為我有能力發表意見”)、郵寄投票(“我無法表達觀點”)和奧巴馬醫改的合憲性(“我在這個位置上只是應用法律”)等問題上,這位法官兼學者謹慎到了極點。民主黨參議員指責她不愿在重大問題上發表意見。
從某種意義上說,巴雷特的回答完全落在她的權利范圍內。法官的職責是對他們面前的特定案件進行裁決。在一個理想的制度下,寬泛的政策聲明是民選產生的政界人士或媒體評論員的事。
問題是美國沒有一個理想的制度。它的最高法院與政治是如此的糾結,以至于它幾乎構成了第三個立法機關。沒幾個國家的“自由派”和“保守派”法官如此好辨認。如果巴雷特沒有通過“聯邦黨人協會”(Federalist Society)和其他共和黨團體的考查,她甚至不會被考慮提名。因此,現在回避實質問題有點不真誠。參議院應該預期她至少會像她的意識形態考查者那樣坦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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