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賈躍亭先生發布了題為《打工創業、重啟人生,帶著我的致歉、感恩和承諾》的公開信。除了宣布在美國申請的個人破產重組程序完成,債權人信托開始運營外,他再次提及法拉第未來(FF)近期推出的合伙人制度,為FF即將啟動的IPO造勢的意圖躍然紙上。那么,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呢?
概括而言,合伙人制度是管理團隊成員以股東的身份集中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集體扮演大股東角色的股權結構安排。通過結成持股戰略聯盟,合伙人制度使原本力量相對弱小的管理團隊在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中發揮更大影響力。合伙人制度由此成為公司治理實踐中加強公司控制的重要實現方式之一。它的實質是使投票權的配置權重向管理團隊傾斜,從而形成一種不發行AB雙重股權結構股票,但“同股不同權”的治理構架。
2014年在美國紐交所上市的阿里巴巴是最早推出合伙人制度的企業之一。持股13%(馬云本人僅持股7.6%)的阿里合伙人在持股31%的軟銀和15%的雅虎的資本背書和協議支持下,獲得在董事會組織中提名半數以上董事的權力,集體成為阿里的實際控制人。只發行一類股票的阿里由此通過合伙人制度變相完成了AB雙重股權結構股票發行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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