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當美國商業圓桌會議(Business Roundtable)就“企業宗旨”做出新的聲明時,英國《金融時報》謹慎地支持其將企業宗旨從“股東至上”轉變為對所有利益相關方負有廣泛責任。我們還敦促企業踐行自己宣揚的理念。我們對那些正在制定目標導向戰略、希望借以贏得未來的企業所做的系列報道表明,這種轉變相當困難。
上述聲明的許多簽署人似乎仍相信,聲明的更新只是為了反映他們各自的公司已經取得的進步。他們免不了會大吃一驚。進一步的行動是必要的,理由很明確:對未能成功應對氣候變化的日益高漲的抗議浪潮;年輕員工和消費者對目標導向企業的忠誠(以及他們對企業未能達到目標的不安);工資水平持續滯后于整體經濟增長的現實引發的矛盾。
正如聯合利華(Unilever)前首席執行官保羅?波爾曼(Paul Polman)最近在一場圍繞聯合國(UN)可持續發展目標所獲進展的論壇上所言,不作為的代價正在迅速地顯著超過采取行動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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