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不可過分”。亦被稱為“中庸之道”的這句箴言刻在泛希臘圣地德爾斐古老的神廟中。這種克制對于維護自由民主制度尤其至關重要,后者是個人自由和公民行動的脆弱綜合體。當今,我們必須重新取得這兩大要素之間的平衡。
斯坦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的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認為,自由民主制度有四大必要且充分的要素:自由公正的選舉;人民作為公民的積極參與;保護所有公民的公民權利和人權;以及平等約束所有人的法治。這一制度最突出的特點是對政府(也就是多數派)施加限制:任何勝利都是暫時的。
很容易看出這種制度為什么如此脆弱。唉,如今,這個真理不止是理論上的。受到尊敬、由美國聯邦政府資助的非營利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在其2018年報告中表示:“民主制度正處于危機之中。它體現的價值觀——尤其是在自由公正的選舉中選擇領導人的權利、言論出版自由和法治——正受到攻擊,并在全球范圍處于退卻中。”戴蒙德教授所稱的“民主衰退”并不僅限于匈牙利、波蘭等新興或原共產黨統治國家。即便在美國等老牌民主國家,對自由民主制度各項規范(包括投票權和所有公民的平等權利)的承諾也處于退卻中。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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