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喜歡壟斷,除了壟斷者。因為對普羅大眾來說,壟斷往往意味著更高的價格、更差的商品和不太好的服務。難怪曾為鮑勃?迪倫做過巡演經紀人的喬納森?塔普林(Jonathan Taplin)在《迅捷行動,打破傳統:Facebook、谷歌和亞馬遜何以壟斷文化、削弱民主》一書中對數字時代的壟斷憂心忡忡,并倡議審查亞馬遜、Facebook和谷歌對大數據的控制權。無獨有偶,被稱為“科技巨頭克星”的歐盟委員會競爭專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亦表示:“數據可能成為并購中如何影響競爭這一問題中的重要因素。我們正在探索是否介入那些涉及重大價值數據的并購,即使擁有數據的公司并沒有高昂的營業額。”這種學術和監管的新觀點都著眼在“數據壟斷”上,但究竟什么是“數據壟斷”,它真的存在嗎?
“新時代的石油”:一個誤讀?
自從《經濟學人》將數據類比為21世紀的石油以來,數據的重要性已家喻戶曉。但是,這一比喻令人誤解,因為它不但容易讓人聯想到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公司或美孚石油公司,還會誤認為現在的數據就像一百年前的石油那樣,成為市場上奇貨可居、盈利豐厚的商品。然而,真實的情景是:正規的數據交易市場根本沒有形成,更不用說在數據市場里呼風喚雨的數據大鱷了。其中的道理簡單明了:數據并非真正的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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