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無常勢,水無常形”,今年11月4日,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歷時24年后首次修訂,專設“互聯網專條”用以規制互聯網行業競爭生態,但此時,互聯網行業的競爭形態已由產品服務競爭、平臺生態競爭發展到數據競爭階段。
時間倒回2003年,在3712與百度搜霸案中,周鴻祎與李彥宏赤膊交鋒中文搜索市場。再到2013年開始的3Q、3百與3狗大戰,以及優酷系列廣告屏蔽案,不同的產品服務跨界進行平臺競爭,此時,這些爭議可以利用新反法專設的“互聯網專條”進行有效規制。然而,互聯網江湖風云乍起,AI新貴今日頭條未獲平臺授權批量抓取、同步新浪微博用戶數據,硬件巨頭華為在Magic手機中利用微信用戶聊天記錄進行AI服務推薦,凡此種種,創新的產業與穩定的法律反差強烈,“互聯網專條”稍顯力不從心。
未來是AI云端的數據競爭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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