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無意間讀到中國巨貪劉鐵男在法庭所作的最后陳述。與以往貪腐官員的坦白相比,這份懺悔書具有特別的文本價值。
后悔與沉痛莫辨,誠懇并演戲一爐。通過一個中共高官深思熟慮的話語,我們可以從中體會到別樣的滋味。
最令人詫異的是,國法在其心目中可有可無。他們只認家法。自不待言,家長就是“黨組織”,“黨”與“組織”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概念,他們恐怕也不明白兩者的含義;何為“家法”?黨紀而已。他們認可中南海的“家法”處置,且甘于做“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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