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目前,有多少個國家正式允許不同形式的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擁有雙重國籍的現象比較突出的是哪些國家居多?中國《國籍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中國不允許擁有雙重國籍,并通過法律的形式來制定,具體是什么時候?當時是基于一種什么樣的國情和實際情況來考慮的?
答: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世界上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大約90多個,剩下的國家大多是默認狀態,即不承認這一群體公民的外國籍,也不因為他獲得外籍而剝奪本國籍。有些國家從法律與人權的角度認為:只要不傷害國家正當利益,那么公民加入外國籍,政府可以不承認他們的外國籍身份,不讓他們擔任政府部門公職,卻無權剝奪他們的本國籍。因此,實際上反對雙重國籍的國家只是占少數。我們可以看到,包括美、加、澳等移民國家、英、法、西班牙、意大利等傳統發達國家、日本與亞洲四小龍、“金磚四國”中其他三國等新興國家和地區在內,當今世界主要經濟體中,除中國內地之外,都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
中國明確反對雙重國籍是在1955年,當時大背景是兩大陣營的冷戰,海外華人集中的國家包括東南亞國家基本是資本主義國家,許多國家甚至指責中國通過當地華人進行“革命輸出”,某些國家還爆發了極端的、喪失了理性與人性的“排華潮”,“雙重國籍”則導致海外華人“身份認同”出現問題,經常被“莫須有”當成“共黨分子嫌疑”。中國的當時國力也無力捍衛海外的同胞利益。因此,中國政府在這種情況下選擇不承認雙重國籍,避免給當地華人帶來麻煩,避免當地華人生存發展為意識形態干擾,這在當時是非常明智的政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