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網上發帖,王帥被河南靈寶市警方跨省抓捕,刑事拘留8天。在輿論持續關注下,河南省副省長兼省公安廳長秦玉海向公眾道歉,靈寶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被停職,王帥獲得783.93元國家賠償。但此時,同樣因為網上發帖而被抓的39歲內蒙古男子吳保全,已在牢獄中被羈押整整1年。2007年和2008年,他兩度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誹謗罪被判刑1年。吳不服而上訴,市中院以事實不清為由裁定重審。結果,在沒有新增犯罪事實的前提下,刑期卻從1年改判至2年。4月17日,靈寶市公安局局長親赴上海向王帥道歉,吳保全等到的消息卻是:市中院維持原判。
同樣的行為,吳保全卻獲得與王帥大相徑庭的結果。王帥得知河南官方的道歉消息后曾經表示:“感謝河南省公安廳廳長對我的‘平反’?!倍廊簧硐萼蜞舻膮潜H犝f此事,卻只是說了句:“是嗎?”但這并非王帥的幸運,亦非吳保全的不幸,區別似乎只在于他們受關注的程度。當全國輿論聚集于河南靈寶之時,王帥擁有了感謝公安廳長的機會;因為一直游離于多數網民視線之外,吳保全只能在獄中聽任絡腮胡子瘋長。但是誰能把全國網民裝在自己的口袋里,想自救的時候拿出來一用?顯然,正是因為監督的不足與無力,使權力有了為所欲為的前提。
最關鍵的問題仍然是馴服權力。躲貓貓之后還有做噩夢,王帥之后還有吳保全。權焰之下,權利無依,法治無力。關于吳保全案,人們更樂于從法治的角度來予以關注。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表示,“當地法院的判決創造了一個新罪名——誹謗政府罪?!闭緵]有名譽權,更談不上“誹謗政府”。關于被告上訴后發回重審案件的加刑問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田文昌認為,這實質上違反了“上訴不加刑”原則。基于依法行政的解讀,自然體現法律人士的良苦用心,但問題在于,王帥與吳保全們從一開始所遭遇的,都是權力逾越法治之上的恣意妄為,又如何指望以法律來調整權力的表現,并申張王帥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