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政府提出 “一切國有資源資產化、一切國有資產證券化、一切國有資金杠桿化(以下簡稱國資三化)”,視其為盤活存量資產、撬動資金來源的 “金鑰匙”。然而,筆者研究發現該口號潛藏著不容忽視的風險,對中央《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理解有偏。一方面并非所有國有資源都可以資產化,另一方面也非一切國有資產目前都具備證券化條件,對于國有資產杠桿化更應持審慎態度。
一、地方政府紛紛提出 “國資三化” 的改革
近來,在部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面臨巨大下行壓力的背景下,我們也看到一些地方財政收入實現增長。究其原因,動力主要來自非稅收入中的國有資源收入增長。例如,湖北省 2024 年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增長約 60%,吉林省今年前三季度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增長 59.9%,安徽省今年上半年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增長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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