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赦子才過兩天,韓國就發生“緊急戒嚴”。12月3日晚九點半,尹錫悅總統突然宣布當晚11點起實施六條戒嚴措施,禁止國會、地方議會、政黨、集會和示威等一切政治活動。戒嚴令宣布后,國民大嘩。反對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宣布緊急戒嚴令非法無效,甚至尹錫悅從此刻起“不再是大韓民國總統”。即便是尹錫悅自己的執政黨也反對“總統政變”行為,國民力量黨代表韓東勛表明“將和國民一同阻止”。12月4日凌晨,韓國國會300名議員中的190人突破封鎖、“翻墻”進入國會,并對“要求解除緊急戒嚴令”進行投票,結果一致表決通過。面對這一結果,尹錫悅不得不撤銷“緊急戒嚴”。從宣布到撤銷,前后不過六小時,堪稱“鬧劇”。
韓國戒嚴和拜登赦子有什么關系?沒什么關系,惟有一點——美韓都是實權總統制國家。如果說全權特赦是“帝王總統”的標配——更準確地說,是君主制殘留,那么這次戒嚴是總統—國會屢次發生沖突、長期相持不下的鋌而走險之舉。1987年韓國民主轉型,但憲法仍沿用1948年獨立憲法,只是對原憲法做了第八次修訂。雖然美韓憲法有重大不同,譬如韓國實行一院制而美國是兩院制、美國實行聯邦制而韓國是單一制,但在總統制這個問題上,韓國憲法很大程度上照搬了美國。
韓國憲法第66、67、70條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由普遍、平等、直接、秘密選舉產生,任期五年、不得連任??偨y是武裝力量總司令(第74條)。這表明韓國總統的選舉方式和職權和美國很相似。雖然美國總統由選舉院間接選舉產生,州層次上“勝者通吃”的計票規則有時會扭曲結果,但總統選舉的總體效果和全民直選差不多。既然是直選產生,總統就有了和國會分庭抗禮的合法性資本。由于總統任期是固定的,如果總統和分開選舉產生的國會發生政策分歧,總統不會倒臺。相反,總統否決立法提案后,國會一般很難再次以超多數通過。只有總統被認定貪贓枉法,才可能受到國會彈劾,但這個程序相當麻煩。和總統制不同的是,議會制內閣是由議會多數黨或黨派聯盟產生;如果內閣在重要政策問題上和議會多數發生分歧,那么內閣就失去了議會信任,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表決”隨時罷免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