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國官方印發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里面提到“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不過,對于教師的教育教學職責究竟涉及哪些方面,方案中并未給出較為全面、深入的回答。本文會對教師——尤其大學教師——的職責、使命問題展開深入探討。
唐代韓愈在《師說》中寫道:“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薄暗馈笨梢杂卸喾N解釋,包括規律、思想、方法等。《師說》中還有:“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之所以為師,固然因為其在學校中的職位、扮演的角色,更因為其自身為“道之所存”。教師只有掌握“道”(如孔孟之道、老莊之道等),才堪為人師表,學生才愿聽講、請教。
而“道”之掌握,非一朝一夕之事?!独献印分杏校骸吧鲜柯劦?,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教師應如“上士”那樣,勤而“行道”。無論掌握孔孟之道、老莊之道還是西學之道等,都非易事,都需“終身行之”,并終身教人、引人、促人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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