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復活節假期,我們全家去佛羅里達州的迪士尼樂園度假兩周,體驗很不錯。更重要的是,假期促進了孩子們與我們的感情。
早就聽聞英國女孩子進入青春期后反應很大,要到20歲以后才能好轉。我自己的青春期是乖乖女,沒有一丁點兒的叛逆,所以對這些過來人的提醒一直沒在意,直到我家大女兒進入13歲,我才知道什么叫“青春期女孩子反應大”,而且看來那是英國的常識——她一回家,打個招呼,親一親我的面頰,就關起門,吃飯才見到她影蹤。她還拒絕一起外出,連去餐館也不愿意。幸好每天還和我們聊幾句,說說學校里的那些事;遇上有好電影,她也愿意和我們一起看。大概中國父母讀到此段,會覺得我太沒用了,沒有做媽的威嚴。不過此地是英國,沒有“發膚受之于父母”的教育,小孩子的權利很大,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也不對父母欠有養育之恩。相反,他們是自由個體。
從放棄儒家定義的父母與子女關系,轉為接受孩子是自由個體的觀念,花了很長時間。而當我走出儒家定義的家庭關系時,我方才能意識到,儒家定義了一個家庭關系契約,規范了子女一出生,就對父母賦予生命和養育欠下恩情,確定了未來照顧父母的責任與義務。而這個成文契約在英國完全不成立。西方只有個體與政府的社會契約,沒有家庭的契約,所以子女與父母的關系五花八門,從前中國形容西方家庭關系淡薄的說法并不準確。因為中國家庭關系是整個社會輿論和個人教育意識結合的產物,而西方家庭關系的好壞最終是由愛決定的,無論緊密還是疏離,都是每個家庭的自由選擇,沒有社會定義。雖然大多數子女都會自覺去照顧父母,但這是由愛而生的行為,并非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