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共二十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涉及國家機構改革的措施,經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3月10日通過,再由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3月16日,新華社受權公布全文。
2018年3月21日,新華社也受權公布《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全文。兩個版本有同有異,最大的相同是“以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為統領,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差異從內容篇幅比較,2018版有六十條,2023版有十九條,顯然2018版更豐富。從通過程序比較,2023版在二中全會與國家領導人換屆名單一并通過,2018版在二中全會召開后不足一個月,破例單獨召開三中全會通過。改革開放以來不成文的慣例,歷屆中共中央的三中全會主題通常聚焦改革,可見2018版的改革力度。從印發機構比較,2018版由中共中央單獨印發,2023版由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印發,更嚴謹也更具正當性。盡管“黨領導一切”,但涉及國務院職責和事務,程序上應由國務院決策,這也是依法治黨、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
2023年機構改革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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