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祖父是中國的一名電氣工程師,上世紀70年代,他收到了一份不同尋常的工作邀請,問他愿不愿意從他原本居住的城市搬到一座偏遠的佛教名山腳下,為一個對國家非常重要的單位效力?
最終達成的條件是,我的外祖母也會被安排一份不錯的機關工作,我的媽媽、舅舅和姨媽能夠去專為這項事業的子弟興建的學校上學。就這樣,我的家庭參與了中國第一次為創建本土半導體行業推出的產業政策。
50年后,美國和歐盟分別對半導體產業政策進行了新的嘗試,美國出臺了《芯片和科學法》(Chips and Science Act),歐盟出臺了《芯片法》(Chips Act)。但在這中間的幾十年里,產業政策始終存在。西方和東方政府使用了一系列工具來塑造經濟生產和培育技術創新。失敗的那些大多被遺忘,而成功的那些則徹底改變了范式,以至于人們很容易忽視它們最初是怎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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