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當初歐洲經濟共同體建立一個商品、服務、勞動力和資本自由流通的共同市場一樣,歐盟還想打造一個自由流動的數據共同市場,實現商業和工業數據的再利用,創造出更多的價值。
今年二月底,歐盟委員會公布了《數據法》(Data Act)草案,該草案是繼《數據治理法》(Data Governance Act)之后歐盟數據戰略中的第二項重要立法行動?!稊祿卫矸ā穫戎亟祿我皇袌龅闹卫頇C制和框架,而《數據法》關注的是數據權利和義務本身,即誰可以獲得因使用聯網設備或服務(智能家居設備、工廠機器人、智能汽車等)而產生的數據、如何獲得和遷移這些數據。
草案第二章規定了B2C和B2B之間數據分享中涉及的權利和義務。比如,產品在設計和制造時、服務被提供時,應確保用戶在默認情況下能獲取和使用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數據。而在與第三方的數據分享上,數據持有者(data holders)有義務應用戶的要求,向第三方提供相應的數據。第六章則是關于在不同數據處理服務之間的切換。數據處理服務提供商應當保證用戶將其數據、應用程序和其他數字資產移植到另一個數據處理服務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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