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了一項適用于香港的全面的國家安全法,擴大了其對香港的權力,此舉迅速招致美國、歐洲和澳大利亞的譴責。
這項立法是在香港受到反政府抗議活動的沖擊后出臺的,北京方面稱這些抗議活動受到了外國勢力的煽動。這項立法未經香港本地立法會討論就頒布施行,前所未有地展示出中國對香港法律體系的控制。
這項新法將加強北京方面對香港的控制。按照1997年英國將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設定的條件,香港本應享有高度自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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