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世界里,所有的企業,不分行業,不分大小,不分是否世界500強,都懼怕美國的“長臂管轄”。唯有美國,才可能在全球展開“無死角”的法律追捕。美國司法部在美國域外管制法以及情報系統的強有力支持下,可以獲得全球所有公司的所有經濟情報,可以通過美國國內司法程序對任何企業展開制度性威懾,以巨額罰款和法律程序的冗長威脅,對任何企業的任何投資項目或競爭優勢展開致命性打擊。能夠保護這些企業合法權益的只有兩類主體:所屬主權國家和WTO。然而,既往的維權與抗爭實踐表明,面對美國超強的“長臂管轄”能力以及美國市場的強大壓力,幾乎沒有任何國家能夠實施有效且可持續的抗衡,WTO亦難以承擔公正裁判及有效制裁美國的國際司法責任。對國家與WTO的雙重抗爭失效,法國人感受最為深切而刺痛。
繼皮耶魯齊的《美國陷阱》中文版熱銷國內之后,另一部同類題材的法國著作《隱秘戰爭》亦旋風般登陸中國。這兩本書可謂姊妹篇,是揭露美國式全球法律霸權主義的典型作品。它們似乎更有可信度,因為它們不是來自于有著“反美傳統”的社會主義國家或伊斯蘭國家,而是來自“大西洋主義”傳統下的歐美陣營內部。那么,為什么是法國,而不是德國或英國,持續站在了質疑和抵制美國全球法律霸權的戰場前沿呢?這是因為法國有著一種對沖“大西洋主義”的獨特的高盧式民族主義,有著對人民主權與愛國主義的持續探索和追求。高盧民族主義不僅有著法蘭克主義的古代淵源,更有著雅各賓主義和戴高樂主義的現代加持。在法國人的政治心智中,既有著托克維爾式的“崇美情結”,也有著戴高樂式的“反美情結”。法國人“反美”是在西方民主價值聯盟內部尋求政治自主權與經濟安全的理性選擇,不是非西方世界的各種反美主義?!峨[秘戰爭》一書為我們呈現了法國是如何被一步步卷入“美國陷阱”以及在美式的“長臂管轄”中是如何堅定抗爭但又遭遇節節敗退的。該書對美國長臂管轄法律的本質可謂一針見血:“近年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以及針對違犯禁運令的行為的法律,即《赫爾姆斯-伯頓法》和《達馬托法》,正在逐漸擴大其域外適用效力。它們適用于所有的企業和個人,‘美國警長’打算將它的法律強加給全世界?!?/p>
與皮耶魯齊一樣,該書作者阿里?拉伊迪似乎同樣秉承著“高盧雄雞”的戰斗精神,在本書結尾強烈呼吁:“如果歐洲想要言行一致、身體力行地抵制乃至沖破美國司法和經濟桎梏;如果歐洲昂首挺胸,對美國這位歐洲盟友發起還擊,那將證明歐洲模式才是正確的,因為公道高于法律?!薄肮馈笔侨碎g的公道,“法律”是美國的法律。然而,孤立的法國甚至孤立的歐洲似乎難于實現“阻斷”長臂管轄的目標,因為美國霸權的觀念與制度基礎實在是太過強大。美元、美軍、美國互聯網和美國高科技,它們組成了嚴密的控制性網絡,使得任何進入這一網絡的企業、個人甚或國家或區域組織,都很難在實質意義上抵抗美國的法律霸權,因為從體系上替代美國式“強制性公共服務”的備胎計劃成本與風險極高,實在難以有效構筑起來。幾乎沒有任何一家企業能夠做到貿易結算不用美元,專利技術不用美國成分,以及通信網絡不與美國連接。如果選擇完全退出上述的美國系統,企業就只能“部落化”,成為狹小市場范疇內的初級企業,很難繼續維持全球化企業的完整生存。對于美國之外的企業而言,在美國日益嚴密和嚴格化的長臂管轄法律體系下,只有兩條道路選擇:其一,選擇完全“守法”與合規,做美國的“法律順民”,但不能保證美國司法公正對待,許多歐洲大型企業已深受其害,中國企業正在成為新的打擊對象;其二,選擇退出美國市場及回避美元交易,尋求替代性交易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