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家法院駁回了做空者安德魯?萊夫特(Andrew Left)對一項責令其5年內不得在香港從事交易活動的裁決提出的最終上訴,此案的原由是萊夫特曾發表一份關于中國房地產開發商恒大(Evergrande)(題圖為恒大樓盤)的負面報告。
2012年,萊夫特所在的香櫞研究(Citron Research)發布報告稱,中國內地最大的上市房地產開發商之一恒大資不抵債且向投資者發布有欺詐成分的資料。
香港證監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為此將萊夫特告到香港政府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這成為該證券監管機構對未受監管的公開言論采取法律行動的第一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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