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近期的雷洋不明死亡事件,并讀了《雷洋事件能否成為法治國家之始?》一文后,我有如下感想:
雷洋事件發展至今,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憤怒和悲哀。
所謂“雷洋事件”實際上包括兩個部分:“雷洋之死”和對“雷洋之死”追問質疑引發的公共事件。前者已有眾多專家從法律角度指出警方違背程序,在此不贅,我的憤怒和悲哀只針對后者。也就是說,不管雷洋是否嫖娼以及雷洋猝死的原因是什么,單就官方處理這一公共事件的方式來說,就足以引發我的憤怒并感到深深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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