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各方艱苦談判,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在當地時間12月12日晚通過了旨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巴黎協定》。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份覆蓋近200個國家的全球減排協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聯合國大會主席呂克托夫特說,這一協議的意義不遜于一次人類復興。美國總統奧巴馬認為,協議“代表著人類拯救地球的‘最好機遇’,它為人類有效抗擊氣候變化確立了機制和架構”。中國代表解振華則稱贊該協議是“一個里程碑”。
此次達成的最終協議共31頁,前20頁是《決議》,這部分相對比較靈活,包括了協議的許多技術細節,以及不需要各國國會通過的部分;后11頁是正式的巴黎協定,共29條,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全球盤點等內容。歸納起來,協議中的重要亮點包括:
一、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為了實現這些溫度目標,各國應著眼于盡快達到“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全球峰值”,并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人類排放的溫室氣體要小于地球一年吸納的溫室氣體,溫室氣體將不再增加。二、2020年后,各方將以“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發達國家將繼續帶頭減排,并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幫助后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三、從2023年開始,每5年將對全球行動總體進展進行一次盤點,以幫助各國提高力度、加強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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