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將過去的2014年,中國政府對于基督教的應對有些新的舉措嘗試,包括強拆教堂十字架、強推基督教中國化、強壓基督徒領袖、強打“全能神邪教”。這些強悍舉措關乎中國宗教政策的走向,值得關注和反思。
首先,強拆教堂十字架最先在浙江溫州展開,其中具有象征意義的是位于溫州市郊的三江教堂。這個教堂一度曾是被當地政府肯定和嘉許的地標性建筑,但在來自省里的行政命令下,教會先是被勒令自行拆掉教堂頂部的十字架和附樓的一些樓層,結果引發大批信徒在教堂內集結抗爭。僵持一個多月之后,在2014年4月28日,政府出動多輛鏟車把整座教堂搗毀,夷為平地,直至把整個地基用草皮覆蓋?,F在,當人們路過這里時,再也看不出此處曾有一座宏偉的大教堂。
三江教堂屬于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算是合法教會的建筑。之所以遭到強拆,官方給出的堂皇冠冕的理由是缺少齊全的審批手續,建筑面積超標。其實,對于中國宗教狀況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自從1982年中共中央19號文件以來,宗教政策的既定方針就是要盡可能少批準宗教場所,在不得不批準時,盡可能壓縮建筑面積?!霸诨謴妥诮袒顒訄鏊倪^程中……信教群眾自發籌款修建,也要加以疏導,盡可能少建,更不要大興土木” 。這項政策的出發點不是信徒的宗教生活需要,而是“文革”極左意識形態的殘留,為的是“以免大量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妨礙社會主義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這一政策造成的后果是宗教場所的長期短缺。我們的調查研究發現,幾乎每一座教堂的恢復開放、翻修擴建、選址新建,都需要信徒向多層政府的多個部門不屈不撓地竭力申請和爭取。而官員出于意識形態或官僚作風的不作為,在宗教事物領域非常普遍,壓著不批和拖延批準是普遍現象。面對這種情況,為了滿足信徒聚會的現實需要,很多教會不得不采取一邊申請一邊建造的方式,希望最終補齊批準手續。19號文件的這一段最后說:“當然,已經建成的,也不要拆毀,遺留問題應同信教群眾和宗教界人士充分協商,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解決?!边@句話留下了合規與否的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