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9月22日前后中國發改委又有兩名司局級官員“被檢方帶走調查”。隨著中國反腐風暴的持續,發改委也接二連三曝光貪腐案,該系統司局級以上官員東窗事發見諸報端案件已有十多起。中國經濟領域這個位高權重部門成為反腐重災區之一,引發媒體有關“誰來拯救發改委”的評論,連帶還有發改委該收手時就收手之類的呼吁和建言。
上述權力尋租與貪污受賄案件,首先當然是少數官員個人違法行為所致,然而其根源也深植于中國轉型期體制矛盾之中。只有針對其體制根源切實改革,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規范的籠子里,才能使行政部門該收手時都收手。
首先還是補充說明一點,發改委部門受命主持事宜并非都該收手,比如發改委部門職能包括分管發展與改革工作,目前中國改革任務緊迫繁鉅,顯然不能收手而應力推。中國作為大國,在區域協調等領域仍需特定部門承擔規劃統籌功能等等。行政部門確需收手之處,是動用公權力對市場經濟運行實施過于頻繁的準入、數量與價格干預,是近來成批量取消的形形色色的行政審批與管制,是三中全會改革決定誓言要大幅減少的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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