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電信設備制造商華為(Huawei),有一種擔憂時常被人提及——人們擔心它是中國政府的秘密情報機構。如果華為被允許進入美國,它難道不會在其設備中嵌入隱藏代碼,從而使得中國情報機構能夠監視該設備所在網絡中通過的所有信息?現在,讓我們把以上語句中的華為替換成Verizon。叛變的美國情報機構合同工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讓我們得以了解到,Verizon曾做過非常類似的事。
根據斯諾登的曝料,《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簡稱Fisa)法庭曾命令Verizon提交其1.2億用戶的所有通話信息。如果這是真的,那么Verizon是不是應該為此被禁止在中國或任何其他國家運營?
這個問題一半是玩笑,但還有一半是認真的。如果Verizon(以及美國其他大多數電信和互聯網服務商)定期向政府提供數據,那么這種行為與人們懷疑華為會做的事情豈不是沒多少區別?有人可能會辯稱,監視通訊活動的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只是在尋找恐怖主義威脅,并沒有窺探其他國家的政府。那么再問一句:我們怎么知道事實是否真的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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