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三名歐盟(EU)高級官員的說法,奧巴馬政府曾成功地說服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ion)不在其數據隱私立法中加入一項本來可以限制美國情報機關監視歐盟公民能力的措施。
這項在歐盟內部被稱為“反Fisa條款”的措施得名于美國《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簡稱Fisa)——該法案授權美國政府監聽國際電話及電子郵件。英國《金融時報》獲得的文件表明,該項措施原本會令美國任何讓科技及電信集團提交歐盟公民相關數據的要求無效。
不過,雖然歐盟最高司法官員維維安?雷丁(Viviane Reding)聲稱這一被豁免的措施原本是可以阻止某種監控行為的——這類監控行為據披露正是美國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棱鏡(Prism)計劃”的一部分——這一防護性措施在2012年1月被歐盟委員會的官員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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