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A股市場表現幾乎全球最差,越來越成熟和理智的投資者不再盲目地舒吭一鳴,而是把目光都集中到改革上,期望新任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能夠帶來一股改革新風,解決A股市場諸多痼疾。
2013年開年,一項新政開始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股票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風險警示板”),在經過4個月的準備期之后,消息甫一公布時帶來的巨大沖擊已經得以充分消化,加之投資者正處于跨年度行情的喜悅中,對風險警示板并未給予特別關注。證監會應該感到高興,這樣一條不痛不癢的政策既沒有成為焦點又實現了它的使命,真是天時地利。
歸結起來,風險警示板要實現的目的是:防范風險、保障執行、保護利益。所謂防范風險,是指防范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風險,禁止風險股票的過度炒作,針對于此,特設立了異常波動盤中停牌和單一賬戶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等制度。必須承認,這些政策從一定程度上確實起到了約束作用,但并未解決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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