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監管機構擬對金融企業高管就其任內發生的過失實施懲罰,但這種努力在瑞銀(UBS)的案例中遭遇了慘敗。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原本擬對前瑞銀英國財富管理業務首席執行官約翰?波蒂奇(John Pottage)處以10萬英鎊的罰款,理由是波蒂奇對發現的一系列瑞銀嚴重違規問題處理不當(這些問題與波蒂奇個人無關)。
對一名高管實施懲罰的理由是監督不力,而不是他實際犯了過錯,這對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而言是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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