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動物園”的編輯》是趙趙第三部長篇小說,距離上一部小說《動什么別動感情》,跨度七年。七年之后,趙趙的寫作有些變化。
早年趙趙以擅寫隨筆著稱,一副梗著脖子乜斜著眼、任誰賬都不買的混不吝風格,在多如牛毛的報刊隨筆中獨樹一幟。后來不少扮灑脫狀的后輩學她,但學出來的那些混不吝沒一個脆生的。而脆,正是趙趙文字的精氣神所在,不脆,就只學到了皮毛。問題出在哪兒呢?答案非常老套——趙趙文如其人,要學趙趙文,先學趙趙人,得活成她那樣——待人接物愣頭愣腦、暈頭暈腦、缺根筋;與此同時,大處明白。
愣頭愣腦、暈頭暈腦、缺根筋,所以眼疾手快,嘴下不饒人。哪怕得罪人,被人誤認粗俗,自己認定的事,必快意抒發,又因天資聰明,話都說到點子上。從她最早的隨筆,一路寫到這部新長篇,這是沒變的特質,隨筆短促痛快,卻句句打在要害;小說節奏明快,卻不耽誤對人物深入雕琢,故事細節也逼真動人。這些是沒變的部分,變的呢?是我所說“大處明白”的這個“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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