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夏天最后的重磅炸彈,就是年近半百的劉德華終于一波三折的承認他已婚了。其實他和朱小姐的婚姻就像皇帝的新裝,是一個地球人都知道,但礙于各式原因就是打死了也不能說。直到岳父葬禮,身份問題才變得不得不有所交代。即便如此,在劉德華的聲明中,還是輾轉于孩子啊、醫生啊,說到最后還是要向自己的粉絲深深道歉。這哪像是一份結婚聲明,分明是份罪己詔。他結婚是不得已的,不是為了愛情、不是為了責任,而是為了要一個小孩。他對不起粉絲,對不起媒體,獨獨對得起那個女人。據說,在日本有一個劉德華的粉絲組織,說好了為他終身不婚,想“夢中見”的人這么多,那朱小姐真是要戴著口罩,跟犯罪分子一樣蜷縮在他的背后了。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港臺明星正式進入內地影迷、歌迷的視野,少男少女通過電視連續劇、錄像帶、翻錄的磁帶開始了自己初次的青春幻想,那些俊朗的小生、明麗的女星的照片被印在廉價的粘紙上,貼滿文具盒。大家模仿港臺腔、理郭富城頭、在粵語歌中咀嚼自己的初戀。那時候的偶像須是完美的,男的帥、女的靚,一個重義,一個純情,還沒到耍個性、玩另類的階段。當年張國榮第一次來上海做首映,大光明電影院厚厚的玻璃門直接被瘋狂的影迷擠到轟然倒地,也許正源于稀缺年代所付出的豐沛感情,大家都愛的格外投入。和他們一起走紅的還有三浦友和和山口百惠,銀幕上的神仙眷侶真的結婚了,也還是很多人痛徹心扉。為追星而死了人,楊麗娟才不是第一個,只是到了2000年之后,依舊如此,不免讓劉德華落下心病。
偶像、巨星不結婚,一說是怕自貶身價。道理太簡單,做偶像就是給人充當意淫對象,追星追星,結了婚,想象空間都沒了,還追什么追?這一點女明星格外明顯,結婚基本上就意味著演藝事業的終結。只要心甘情愿并無大礙,很多玉女都是這么淡出的,周慧敏、林青霞等等。即便是在國內,劉蓓當年在馮小剛的賀歲片中如此光芒,婚后也從一線自由落體。九十年代末期,寧靜在大銀幕上獨領風騷,嫁了那不知名的美國人,便只能在電視屏幕上委屈演些小角色,到《尋槍》里驚鴻一瞥,那聲“馬山,我回來啦”才有如此的黯然消魂。如今的當紅一線,都聰明到不斷利用猜測、想象玩捉迷藏,章子怡、周迅、范冰冰、李冰冰哪個真敢結婚,也得是入了豪門,才有退的底氣。男星亦如此,除非演技蓋過天,否則當小生,處子形象總相對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