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農?波格丹諾(Vernon Bogdanor)在其最新力作《新英國憲法》(The New British Constitution)中指出,過去12年,從權力下放到政黨融資,各種憲法創新層出不窮。但這種創新已顯出失去動力的跡象。目前擱置于議會的憲法修正案,是各種問題的大雜燴。
我們需要處理選舉改革與議會改革的問題。我想到了兩條原則——權力分立與議會主權。許多國家都采納了前者,但美國是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分離的最積極擁護者。英國的突出之處在于很少采納這條原則。2005年改革之前,我們曾允許上議院大臣兼任內閣大臣、法官和上議院議長。
但沒有權力分立的關鍵領域,是行政與立法的重疊??刂浦伦h院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政府,并聘用約100名議員為政府工作。多年來,這種做法一直被視為英國憲法的長處,沃爾特?白居特(Walter Bagehot)稱其為“有效率的秘密”,或是“行政與立法權的緊密結合與近乎徹底的融合”,由內閣對議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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