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兩國元首的見證下,中國與巴西的“貸款換石油”談判終于成交。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巴西國家石油公司(Petroleo Brasileiro SA)簽署了為期10年的100億美元貸款協議。巴西國家石油公司與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簽署了為期10年的原油出口協議,規定2009年向中國日出口原油15萬桶,并從2010年增至20萬桶。
近來,中國已經不止一次出手此類交易。2月17日,中國同俄羅斯簽訂了250億美元貸款協議和為期20年每天30萬桶的原油供應協議。此外,中國與委內瑞拉、哈薩克斯坦也達成了類似協議。
“貸款換石油”背后,中國運用外匯儲備的新策略正浮出水面。其基本思路是,利用中國資本和外匯充裕的優勢,由政策性銀行或國家控股的商業銀行出資,使用外匯儲備,為其它發展中國家的能源開發提供貸款(如油田開采,輸油管道建設),中國獲得按一定價格購買相關項目的石油產出的權利,作為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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