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街頭喋血之地,升騰一種悲愴的憂思。司機厭世作案,這是已被警方初步證明駱某的作案動機。隨著媒體報道,駱某處于社會底層的絕望形象已逐漸清晰:他窮困潦倒,夫妻經常吵架,孩子患有疾病但一直沒錢醫治,買了一輛摩托車準備載客賺錢卻不到半個月便被治安員給扣了……我們似乎不好指責,交警方面對駱某的“依法處理”有什么不當,然而,它的確也是壓垮駱某這只“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而這種背后的窮困,以及“忍無可忍”的因素,與此前曾經發生過的種種事件的背景,沒有兩樣。如寧夏農民工王斌余因討要工錢無望,連殺4人;湖南衡陽殘疾人羅賢漢因不滿自己的載客三輪車多次被扣而火燒副區長等。他們都是生存于社會最底層的人,因貧窮而至絕望,終至罪惡爆發。
以最沉痛的方式來譴責這些罪惡的行為,卻不得不同時從社會的角度反思其因果。若說是厭世作案,那么為什么他們都無一例外是來自處于弱勢地位的人群?為什么來自刑罰的威攝對他們毫無作用?我們不去指責交警或其它組織所給予駱某的最后一根稻草,但也不必回避的是一個假設是,如果永遠沒有這根稻草,將沒有珠海那5名少年喋血的黃昏。我們也看到,駱某并非天生惡魔。據鄰居介紹,當他跳上泥頭車,開始一段罪惡的行程之時,“我看到他弟弟也跳上車,但被他推了下來。”鄰居說,當時她的女兒正在家門口玩耍,駱某還使勁按喇叭示意孩子躲開。而且在出發路口的拐彎處,還曾為躲避一個人而緊急剎車。“住在這里的都是熟人,他可能不愿撞死他們”。這些細節不能看出,即使是他最不理智的時刻,似乎也仍擁有某種片面的理性。但那種對社會的絕望,壓縮了這種理性在他心靈中存在的空間。
對同類案件,日韓等國家已給它另外一個命名,即“無差別殺人”。10月20日,韓國人鄭某在旅館房內澆汽油縱火,并在樓道內持兇器攻擊其他入住客人,致6人死亡。為此,10月21日《朝鮮日報》發表社論說,“‘無差別殺人案'為我們社會敲響警鐘”,指出,經濟低迷會使人與人之間失去紐帶感,使失意的人陷入極端的孤立當中。認為自己被社會拋棄的人,就有可能自暴自棄,尋求破壞性的逃離出口。而在今年6月,日本東京秋葉原同樣發生一起駕車撞人事件,25歲的年輕人駕車沖撞行人,并持刀行刺,致7人死亡。日本人普遍認為,秋葉原殺人事件是社會兩極分化的病根和弊端所致。駱某駕車撞人案正是韓日這兩起“無差別殺人案”的翻版。而不論是一個韓國人,日本人,或中國人,不論是駕車還是持刀,他們的出現都令人不寒而栗,他們走過之處無不鮮血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