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本專欄大約需要三分鐘。當然,它是否值得三分鐘取決于我。我將盡我所能。但它也取決于你,取決于你對時間的態度,也許還取決于你的職業。
20年前,法律和神學教授M·凱瑟琳·卡文尼(M Cathleen Kaveny)在一篇文章中的開頭寫道:“許多律師都很不快樂,尤其是在大公司工作的律師。他們可能很富有,而且越來越富有,但他們也很痛苦,至少他們是這么說的。”這種可悲的狀態是由長時間工作或壓力大的工作造成的嗎?也許。但是卡文尼發現了一個更具體的罪魁禍首:“按小時計費”——或者更準確地說,計費的6分鐘增量。
律師們對他們工作生活中的每一時刻都進行了統計,并把每一時刻都定義為“可計費”或“不可計費”,這就無情地把他們拖向了一種不快樂、不健康的對待時間的態度。當然,并非所有律師都是如此。而且不僅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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