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原則之一。它通常被定義為一個人想說什么就說什么,只要這種言論不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這涉及到一個關鍵思想的核心,即言論——甚至是我們覺得令人厭惡的言論——不同于行為。
近年來,這一思想的界限已經在許多方面受到了考驗。上周,賓夕法尼亞大學、哈佛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三所美國精英大學的校長出席眾議院委員會會議,調查以色列發動加沙戰爭后校園里的反猶主義時,這一界限再次受到考驗。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議浪潮席卷了美國各地的校園。美國的大學政治嚴重偏向左翼。
近年來,這些學校傾向于譴責那些擁護非政治觀點(通常是保守派觀點)或批評左翼思想(如批判性種族理論)的人?,F在,這種趨勢使他們在保護個人和保護言論自由之間跨越了一條令人不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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